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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网 政策法规】为进一步支持城西科创大走廊青山湖科技城智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产业体系和创新生态,全力打造青山湖智能装备产业新地标,特制定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政策(简称“青山湖十二条”)。
01 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智能物流装备、检测与监测设备、新能源装备、集成电路芯片及设备、智能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业领域。
02 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范围内的青山湖科技城核心区、横畈产业平台及锦南新城核心区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等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03 支持内容
1.加强头部企业招引
对新设立中国总部并实际运营的“世界500强”(《Fortune财富》杂志评选)智能装备领域企业,经认定后最高给予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地总部并实际运营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智能装备领域企业、上市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市级及以上权威榜单),经认定后分别最高给予30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上述总部(集团)企业新设立智能装备业务区域总部或一级子公司(控股50%及以上),且该子公司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1亿元后,最高给予800万元一次性奖励。总部设立奖励和区域总部(一级子公司)营收达标奖励就高不重复享受。
2.鼓励链主型企业跃升
对链主型企业因兼并收购或业务转型拓展而新设立(含迁入)的独立法人公司,在公司注册三年内其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后,按照不高于其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于经认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可按照投资额最高10%的比例给予项目领投方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3.鼓励产业链协同发展
支持智能装备企业开展产能合作、供应链协同,对链主型企业采购城西科创大走廊范围内无关联企业的产品和生产性服务,年度执行非关联交易订单增量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交易订单增量给予采购方企业5%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4.鼓励科创企业“上楼”提质
加快推进空间集约化利用,对经认定的入楼企业,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入、人员入驻、产出等情况,按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天(工业楼宇项目减半执行)给予租金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每年最高补助500万元,最高连续支持三年。
5.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联合体围绕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领域的工程技术研究、验证、设计、试验服务等需求,建设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经评审后,按照其每年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团队引进等实际投入3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连续支持三年,累计最高补助2000万元。
6.支持标志性产业社区打造
强化数实融合、AI赋能,打造一批智能装备标志性产业社区,对经认定列入青山湖科技城重点培育名单的标志性产业社区,根据园区针对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方面开展全链式改造提升工作情况,给予产业社区运营主体每年最高1000万元奖励。
7.支持高端集成电路芯片研发
对集成电路企业工程产品流片按照首轮流片费用(含掩模版制作、流片等)的50%给予补助,购买非关联企业IP、EDA工具开展高端芯片、先进或者特色工艺研发的,按照其购买直接费用的4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600万元。
8.深化首台(套)产品应用
支持智能装备企业研发核心业务产品,对认定为国际、国内、省内首台(套)的产品,自认定后第一个完整年度起,分别按照研发企业首台(套)产品年销售总额的10%、6%、3%给予奖励,单个产品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最高连续支持两年。
9.支持典型应用场景开拓
鼓励智能装备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大模型、机器人、低空经济等前沿技术领域,打造具有行业引领的示范应用场景,对入选国家、省、市级典型应用场景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10.拓展金融全周期服务
对经认定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且获得贷款的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在完成当年度投资进度后,对用于该项目建设的贷款,经认定后按照不高于1%的年利率给予贷款贴息,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助800万元,最高连续支持三年;对已纳入大走廊“511凤凰行动”项目的企业,取得大走廊金融特色产品“护苗贷”贷款的,按照上年末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最高连续支持两年;对参保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概念验证费用损失保险等“创新保”专属科技保险项目的科创企业,按照其投保产生的保险费给予最高8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
11.促进产业赋能机构发展
对落地总部(含运营总部)并实际开展业务的国际、国家、省、市级智能装备领域行业协会或联盟,经评审后按照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不含服务外包)的50%给予补助,单个机构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12.探索市场化招商激励机制
积极推进第三方机构参与招商工作,推荐协助招商项目落地,对成功引荐立项金额达3亿元(含)以上项目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成功引荐立项金额达10亿元(含)以上项目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